November, 2005內的所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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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可一不可再。

初戀,可一不可再;一迅即逝的機會,可一不可再;時間,可一不可再;照顧、孝順父母,可一不可再……

可以把握的時候還是盡量珍惜,因為回頭就太遲了。

賊盜3骨灰盅每個勒索5萬 留簡體字 警料內地人犯案

……4個先人靈位遭人破壞,其中3個的骨灰盅(連骨灰)及石碑更遭人盜走,賊人並留下含簡體字及寫上內地銀行戶口的字條,向每名後人勒索5萬元作贖回骨灰的代價……

付錢贖回骨灰﹖先人都已經化成灰﹐入土為安﹐所以最重要的還是心意。只要每年誠心拜祭﹐就算是空墳也能顯其孝心。

更何況﹐怎知道贖回來的就是骨灰﹖如果我是賊人﹐我還會帶著幾個骨灰盅﹐等後人來贖回嗎﹖一早就拋掉啦﹗贖回來的恐怕已經……

不肯付錢贖回先人骨灰﹐的確有違中國人念祖的傳統﹐但假若我真的如此笨拙﹐拿五萬元去贖回一堆不知名粉末﹐我怕先人會氣得化成厲鬼來找我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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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stage to love

一本剛出版的新書《M.A.C.K.》,把情場上的女人比喻為手持武器,脅持著人質不放的匪徒。該書教導男人怎樣去理解愛情戰場上,女人的不同口吻、要求和手段,令男人擁有尤如談判專家的口才、急才和經驗,去取得女人的信任,令女人放下戒心。

例如解釋男人可以運用的談判手段:「低限度鼓勵」──可以嘗試運用字句如:「我也是這樣想」或「你覺得怎樣?」去建立一個和對方有共同點的關係。

又例如當女人有所要求時,男人不應該擺出一付「我應該做」的臉。就好像脅持人質事件中,脅持者的要求,談判專家應該清楚地表達「我是特別因為你才做」,讓對方感受到自己的誠意。

曾幾何時,很多人都說情場如戰場,說男女之間在愛情上的角力層出不窮。讀過這本書是否就能迷遍天下女人?不知道。但學得一技傍身以備不時之需,倒是蠻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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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越大﹐對「考試」的看法越淡。

以前會很緊張﹐手心冒汗﹐發冷發熱﹐心驚膽跳﹐以為考試是天大的事﹐以為世上只有考試﹐過不了關就恐怕一定要……

但後來想通了﹐考試還不過是考試﹐根本沒有什麼大不了。一生人幾千場幾萬場考試﹐一次成功不代表自己是最偉大﹐一次失敗也不代表自己是弱者。

想想到了自己年紀老邁﹐坐在搖椅上看著兒孫成群地走來走去﹐回想自己居然曾經為一場連內容都忘記了的考試而廢寢忘餐﹐坐立不安﹐我說不定還會笑自己愚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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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來落葉草又長,剪草。

因一時間找不到平時穿的運動褲(後來才想起昨天打羽毛球時穿了,出一身汗,待洗。人老失憶至此,實屬……),於是翻箱倒籠找來舊褲以應一時之需。

舊褲屬大學時代所穿的Baggie款式,腰身以彈性索帶纏緊,方便非常。豈料不穿還好,一穿才發覺當年還有鬆動的褲頭居然收緊了,不舒服之至。無奈之下只好鬆開彈性索帶,再作調整。

身型不變奈何褲頭有緊,特記此日作「肚腩日」,以為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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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馬……

吃的是野草,睡的是硬地,走的是泥濘,沒人會替牠擦毛,但與此同時,牠自由地選擇生活方式,吃得隨便,睡得隨意,那是無拘無束的生活。

當然,一頭野馬讓人馴服了,可以睡在馬廝,有充足的飼料,又有人悉心的照顧,可惜吃睡都要定時,每天有訓練,野馬的生活因此改變了……

哪種生活比較好?不曉得哦……

註:沒有什麼,只是想寫點沒頭沒腦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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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夢。

不一定驚嚇才是惡夢。

能夠叫你生氣叫你不安叫你想起討厭的事和物,一樣叫惡夢。

和友人晚上去看了Disney出品的Chicken Little(港譯:四眼雞丁/台譯:四眼天雞)。

故事講述主角Chicken Little因為一次「天空要掉下來」的誤會,成了全個小鎮的笑柄。鬱鬱不得志的他,沒有得到父親諒解,於是立志要做一件成功事的來洗脫笑柄的花名。終於在一次球賽,他的最後擊球成為得分關鍵而令全鎮市民對他另眼相看。可惜就在他要慶幸擺脫成為全鎮笑柄的同時,他又再一次遇上了「天空要掉下來」的奇事,那麼他決定……

Chicken Little,是迪士尼第一次靠自己的3D部門所製作的動畫,打破以往只靠外購Pixar動畫的局面。和Pixar的超班3D動畫相比,迪士尼的Chicken Little顯得不夠深度,人物的角色性格流於表面;故事也因為出現有兩段式結構──前半段和後半段的故事節奏截然不同──而令人有點無所適從。雖然配音陣容鼎盛,電影內的笑位也算足夠,奈何故事本身有所欠缺,未能達到令人印像深刻的地步。

戲票USD$10,有故事有笑料而且我也看到我想看的東西:),所以最少都值US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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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blog,我還是比較喜歡「短」、「快」和「簡易」。

寫得太多讀者沒耐性,寫得太長讀者沒時間,寫得太複雜讀者看不明;同樣,想寫得多我又沒有時間,想寫得長我的手又會累,想寫得複雜其實我自己都一塌糊塗。思前想後,都是不寫內容太多太長太複雜的文章。

我寫得輕鬆,讀者讀得舒服,最好不要太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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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懷疑過,究竟有沒有「標準的要求」──比這個標準高的就叫要求高,比這個標準低的就叫要求低。

結果當然是沒有,從來都沒有所謂的「標準的要求」。

「要求」是很主觀的,因為「要求」是一件很個人化的事,普通如一個人的飲食口味,到一間公司的入職,往往不盡相同。而且每個人的標準都不一樣,要求當然也不一樣:對你來說平常不已的要求,對我來說難比登天;對我來說非要不可的準則,對你來說可能習以為常。

我和你的要求有差別,不代表誰高誰低誰難誰易。

只是各有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