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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生紐約被劫四萬學費

一名到紐約求學的香港青年[......]在當地時間十八日凌晨二時,乘地鐵返回布魯克林的住所途中,在地鐵站外被一群非洲裔青年從後圍住,並搜遍呂的背包及口袋,取去身上擬用於交學費的三萬六千元港幣、一些美金及手機。[......]由於學費被搶走,呂稱目前身上已身無分文,他正盤算應該繼續留美還是回港。

大佬﹐你凌晨兩點夜媽媽係條街度拎住四千五蚊美金把鬼丫﹖雖然紐約近十年治安好左﹐但係都唔係安全成咁。俾你係香港丫﹐你會唔會凌晨兩點拎住大啦啦三萬幾蚊港幣係條街度行黎行去﹖如果係我﹐日光日白拎住成千蚊都要小心啦﹗

「繼續留美還是回港」﹖

唔該你拿拿聲執包袱走啦﹗

後記﹕

或許我說得太嚴重了﹐但我認為今次事故﹐有很大部份是錯在這位青年身上。我覺得無論他有什麼理由﹐也不應該一個人在凌晨二時拿著四千多塊錢在街上行走﹐這是一個很基本的常識。如果劫案是發生在銀行開業的白天時間﹐也就只能怪他倒霉﹐但凌晨二時﹐夜深時間還攜帶著大量金錢﹐實在說不過去。

另外﹐我覺得因為剛到美國就不理解美國境內的治安質素﹐也實在不能算是一個理由。人生路不熟他沒有聽過嗎﹖不熟識環境也就更要提高警覺﹐怎能如此隨便﹖

人生的經驗﹐除了從自己的經歷得來外﹐還可以從他人的經歷中獲得。是次教訓﹕夜深人靜﹐千萬不要攜帶大量金錢在身﹐遇上在人生路不熟的地方﹐更要提高警覺﹐方為上策。

愛情,不能以氣用事。

不過有些人就是喜歡對著幹,明明要往東走就偏偏要向西行;明明是自己眼光短淺卻又要爭辯到底,為的都不過是想證明他人是錯誤。

只是,愛情不是一件鬧著玩的遊戲。

有朋友提醒某某實在值得懷疑,又何需刻意去信任那個人?父母好言相勸他的人品有值得小心留意的地方,又為何要刻意去忽視?

難道你真的以為愛情就像電視劇集裡的橋段一樣,只要主角逆眾人意思而行,就能開花結果?

事實是,幻想和真實之間往往相差很遠。

要在愛情路上力排眾議地相戀,比接受他人意見花耗更多時間和心神,但所得出來的結果,很多時候都不是所想像中的完美。無奈的是,當你因為一意孤行而終於得到那一點點的成果時,你已經虛耗了大量青春,那時候想要後悔也來不及了。

愛情是一件嚴肅的事,是不應該為了一時面子之爭就亂行亂幹。畢竟,整件事上出了什麼問題,受苦的還不過是自己而已。

果然,當你肯專心的話,沒有事是不成的。

還有兩天,衝呀!

一向甚少看電視﹐但卻喜歡看電視廣告。

短短的三十秒一分鐘內要準確清晰地介紹自家產品﹐實在不容易。而且光是介紹還不夠﹐廣告更要令人驚嘆﹐或感動不已﹐或過目不忘才能算是一段成功的廣告。

新一系的可口可樂廣告﹐主打”The Coke Side of Life”﹐其中”Happiness Factory”更是把自動汽水售賣機賣汽水的過程幻想化﹐得出叫人耳目一新的效果。

以下﹐是廣告﹕

詳細內文 »

這一篇是大雄網站成立以來的第2000篇文章。

2000,一個不少的數目。

從2002年5月11日開始貼第一幅鄰家小狗的照片開始,我開始了網上貼文章的生涯。(早在1998年也有製作網站,但都失傳了……)

最初開始寫愛情為題的散文,然後寫過一些很爛的小說,到現在綜合型寫作(有、有散文、有情詩、有迷你小說、有廢話、有唔知死抨論時事……等等),用了2000篇去達到現在的模式,可算是一個漫長,但有充滿樂趣的旅程。

在這路途上有你們 ── 邊看邊罵我寫得不知所謂的讀者們 ── 陪伴我,還真是感激不盡。

2000篇以後,還能再寫2000篇嗎?

希望能夠,希望能夠。

我認為,兩個人相戀、拍拖,都是結婚前的一個階段。

就好像一首動人的歌曲要有前奏引領,好像送上主菜之前要上開胃菜和餐湯,也好像築一棟大廈之前要先建好地基,那是一個必要的步驟。

不過,有些人喜歡把兩件事分開來說,認為拍拖就只是拍拖,結婚好像是一件毫不相干的事。

為什麼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難道要等到想結婚時才另找對象?

結婚,如果欠缺了拍拖相戀的前奏,又怎去建立兩者的關係,認清對方的為人?欠缺了這個踏腳石,又怎能達到往後美滿的婚姻呢?

還是腳踏實地比較好,一步登天,最容易跌下來。

無意中看到別人介紹「新地開心閱讀計劃 - 「年輕作家創作」比賽」,看來應該會有很多blog界的人參與吧?

比賽規則上列明了主題需「與香港有關,寫實虛擬皆可」,而形式上更向多元化發展,不限死只是以往的小說或散文,甚至連圖像跨媒體創作也能接受(不知道Podcast+文字記載算不算?),看來主辦單位很有遠觀哦!

對了,近來流行的繪本,不知會否有人出一本關於香港的呢?應該很有趣吧?

再過些日子,或許我就會變成一個佬 ── 一個又肥又多汗又脫髮又沒有太多事業的佬,但希望妳還會愛我。

問:「哪妳要個住家男人,還是一個很man的男人?」

答:「住家男人好丫!」

紐約地鐵,不時有人在行乞。這些人有的在車卡裡唱歌,有的在訴苦,有的在跳舞,各色其色。

今天下班的時候,遇上了「訴苦型」的行乞,他在訴說著自己的慘況,遇上怎樣的難關,家裡有老有嫩,他說有食物的他也不介意接受,有一仙一分也會願意要……

然後我瞄到他所穿的鞋。

大佬丫,你著緊個對NIKE仲貴過我著緊對鞋,我點俾錢你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