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間香港公司誠徵一位兼職的設計師,有什麼職責呢?

香港新漢特國際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誠徵以下職位:

1、設計數量龐大(全年350個新款)的各種美國式背包、公文包、旅行包的款式
2、主要方式是通過各種抄襲工作把各種資料拼接成新的款式,以推薦給海外的客戶供選擇
3、為市場營銷人員的市場開拓、銷售工作提供輔助的設計,同時服務香港、大陸同事;

……

…………

如此明目張膽,我也不知…………說什麼好,是不是應該向海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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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設計師

「誠徵以下職位」現有8則留言

  1. 有版權和專利的,不是款式
    而是功能上的特定設計, Logo, Trademark 和品牌

    所以抄款式, 是完全合法的
    好像某大上市公司就是做這件事

    只是……這種設計師 還真的印証香港人有多少創意

  2. 不是設計師問題,
    而是老闆問題,
    香港廠十間有九間都係咁!
    唉~~~~~~~~~~~~~~~~~~~~

  3. @Dennis, 抄款式而不使用相同logo/trademark也能合法耶? 這個我真的完全不知道啊!

  4. @fresh, 但是有設計師願意自己降格去抄襲, 不也是問題嗎?

  5. 要揾食呀,
    十分老闆九個都係咁,
    中國人嘅設計意式普遍係好低架,
    個個老闆覺得抄又快又平,
    受人二分四嘅設計師可以點喎,
    我都做過哩啲咁賤嘅老闆啦,
    到有經驗就話可以轉好啲嘅,
    但都唔係易揾架,
    新人就諗都唔洗諗囉,
    唔通真係清高到飯都唔開嗎??
    為世所迫啫!

  6. @fresh, 人在江湖真是身不由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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