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008內的所有文章

圖片來源:鐘山區人民政府

吉林公安﹕網民看看也違法 制止裸照傳播

據內地傳媒報道,吉林省公安廳聯同多個執法部門,部署在該省打擊互聯網上淫穢色情等有害信息,[……]就近期轟動香港藝人裸照事件,吉林省公安廳網警總隊民警提醒內地網民﹕「只要認定是淫穢色情圖片,盡量不要動,瀏覽、複製、黏貼、下載、傳播等行為也屬違法。」

【大雄網站假訊】因早前香港警務處長鄧竟成的「懷疑被捕人士藏有淫褻及不雅照片以供發布」言論,昨日香港立法會緊急通過法案,正式頒令任何人士如果企圖或意圖「發放、管有、觀看、傳閱,或想過」任何淫穢色情物品均屬違法,而管有任何可製作和觀看淫穢色情物品的器具,包括相機、電腦、電視、白紙、眼睛、雙手、個人性器官等,亦屬違法行為。違例者一旦被捕,如非駕駛豪華跑車或年薪超過二十萬之人士,將會罰款港幣一億及判處最少三十年有期徒刑。

做該做的事是智慧、做不該做的事是愚痴

理論是這樣說,但實際上又不是這樣簡單。

試問誰沒有做過該做的事,最後發覺自己愚笨?

試問誰沒有試過做不該做的事,卻竟然錯有錯著?

很久以前看見有人以改變桌面牆紙去做成透視效果,今日心血來潮也試試做一次,效果有趣嗎?

閱到今天的新聞,心下一沉:香港倒退了。

引用高登討論區的名句:「法律面前,窮人含█」。

窮,就是犯罪的意圖嗎?富,就一定不會作姦犯科?

從來未如此對香港失望過,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