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三月時就已經聽過今年在日本舉辦的愛知世界博覽會﹐有一位非常接近真人的機械接待員。
但今天cousin送來有關這個機械接待員的研究網站﹕Repliee Q1﹐看過幾套關於那機械人的短片﹐才發現原來這個機械人蠻恐怖的﹗
機械﹐還是像機械比較好。
早在三月時就已經聽過今年在日本舉辦的愛知世界博覽會﹐有一位非常接近真人的機械接待員。
但今天cousin送來有關這個機械接待員的研究網站﹕Repliee Q1﹐看過幾套關於那機械人的短片﹐才發現原來這個機械人蠻恐怖的﹗
機械﹐還是像機械比較好。
又抄?
實在不理解這次抄襲的背後意義。上一次抄襲事件,可以勉強說是因為別人寫的文章有學術性,所以抄襲來提升自己的質素,假裝自己有學識;但像聞見思錄兄寫的那篇個人生活感受,有何抄襲價值?
如果你覺得需要為你的blog填空間,大可寫當天新聞,又或者貼報章專欄。別人說生說死說自己家事,抄來幹什麼?又不是自己做過, what’s the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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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交功課……
當年用大半年積蓄買了一雙世界名牌奇樂男鞋,在家裏藏了六七年,最近穿到腳上不到10分鐘,兩隻鞋的鞋底竟都斷成了3段。
枉花一大筆錢,卻最終因為過於珍惜而令其浪費,哪有何苦呢?
古人曰:「花開堪折直需折,莫待無花空折枝」,不是只用來拋書包的句語。
搜尋小說資料期間,遇上一篇討論香港流通詞語的文章,文中嘗試解釋一些通俗的詞句,很有趣。有興趣的朋友不妨一看。
只嘆香港的娛樂記者,無聊兼幼稚。
人家要買平手袋,又和你有什麼關係?她要買平的手袋,你憑什麼用「同師奶爭買50蚊手袋」這種帶有貶意的說話寫她?難道有錢人就一定所有用品都買名貴貨,一定餐餐魚翅漱口?
第一篇貶低他人,有問題。第二篇煽風點火,更有問題。
什麼「暗指她高貴形象蕩然無存」,前一篇文章哪有這個意思?你用有色眼鏡看他人,還想曲解他人說話來製造話題?
筆如刀鋒,執筆的人應該小心自己所寫的說話。撰寫那兩篇文章的記者,連這基本道理也不明白,盡顯他們幼稚無知的常識。
老實說,我同意司機的說法。
1. 死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那個人根本不應該跳樓;
2. 假若非死不可,就應該為人著想,不要連死也連慮他人。
還記得早年很多人到長洲東堤小屋租屋燒炭自殺,實在是非常不要得。自殺,已經是很愚蠢的事,但為什麼要在租用他人的渡假屋內自殺?你的死,不單令自己的親人傷心,還連帶破壞屋主的生計,為什麼要累己累人?
死,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因為一個人死後,就連解決辦法的機會都沒有。但假若真的心意已決,就請選擇一個不會死後令其他人有煩惱的死法,不要跳樓,不要燒炭,不要把車駛上火車軌上。
「死就死遠點啦!」
難得他們兩人都興趣一致,同樣喜歡搞怪。想像一下如果一方穿著金光閃閃,另一方卻只會老套地穿西服出席,當中的興緻必然大減。
這是一個提示:兩個人的興趣一致,而不是只願忍受不願接受,感情也會更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