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草稿,把一段幸福的感情毀了。

兩個人一起都已經有半年多,三個月前開始同居,雙方都生活得很愉快。只是在心底深處,他卻感到一絲束縛,因為兩個人的生活實在太幸福了,幸福得像夫婦。

就在這個時候,很久以前曾經刊登在網絡上的徵友廣告,居然有回音。他忽然想知道自己是否依舊有以往的吸引力,於是他草擬了一封回信,跟那位來信的人說,他不介意兩者之間有點「交往」。

但這一封禁忌的回信,只是還在草擬的階段,就不幸地被情人看見了,結果當然是令人慘不忍睹。雖然他幾經辛苦終於把戀情救回,但過往的幸福卻一去不返。

男人,就是有這種自以為是的想法。對於吸引力,他們總是認為自己高人一等。有時被女孩子多瞄幾眼就以為自己英俊不凡;有女性朋友對自己好一點就以為人家有意思,男人的自大思想,總是出乎意料之外。

但男人應該明白,很多時候這些所謂「吸引力」只是海市蜃樓,只是自我幻想,難道你以為自己真的是大明星?是萬人迷?

所以說,男人最好還是不要天真地相信自己有令人難以抗拒的吸引力,然後四處沾花惹草,這樣只不過是玩火自焚,最終只會燒傷自己。

一個燒傷了的男人,還有什麼吸引力可言?

當然,這個故事也教訓我們,就算想出軌,也千萬不要把心聲記錄在紙張上。想出軌還要寫草稿,不是自招煩惱嗎?

高中時一位物理老師說了一個很有趣的Zeno理論,他說一個人是沒可能從一個地方到達另一個地方。

怎麼說呢?

他說,一個人由A點到B點,先要完成兩者之間的一半距離,完成這一半距離後到達了新一個A點後,要在這個新A點去到B點,又要先完成兩者之間的一半距離,於是一直地縮短著一半的距離,但卻永遠都沒法到達另一個地方。

當然這是詭論,不過用在愛情上也可以。

我對你的愛還有距離,我永遠都沒法愛你到頂點,所以每天都要繼續努力,每天都要比昨天愛你多一些。張學友的《每天愛你多一些》不是也有唱過嗎?「……而每過一天,每一天,這醉者,便愛妳多些,再多些,至滿瀉……」,說不定作詞的林振強老早就明白這個道理吧?

親愛的,我愛妳,但明天我會更愛妳。

不是太完成的文章,有主題但文章不流暢……

所謂愛情,其實可說是一個很簡單的概念:跟一個和自己相愛的人在一起。

但有人跟你說應該找個性格匹配的;又有人說應該找個能長相廝守的;也有人說要找個高大威猛;有人說要找個有錢;有人說要找個有上進心;有人說要找入得廚房出得廳堂;要愛護家庭孝順;要有長遠計劃;要博學多材……

於是愛情好像砌積木,從一塊細小而簡單的積木變成了一座龐大的城堡,但這種塞滿要求和條件的愛情並不是每個人都受得起。

也許在骨子裡,你可能只是需要一個小單位,或許只是需要一座小屋。既然如此,又為何要跟從他人盲目地堆砌著不需要的城堡?

愛情,最重要還是適合自己。

問:「你準備好了沒有?」

答:「當然,從看見妳第一眼開始就準備好了!」

和妳戀愛 總是快活不知時日過

不論身在何處都一樣,有妳等我回來便是家

妳煮,我洗,好嗎?

本來打算寫成一篇有點愛情喜劇元素的小小小說,連歌曲──梁詠琪的《我住7樓A》都已經選好。不過寫的時候才發覺題材有點難度,極有可能虎頭蛇尾……結果還是放棄了!

「……你去死啦!」

我從睡夢中驚醒過來,房間還是十分昏暗,是不是我發惡夢了?

「……你這個賤人!」

我帶著惺忪睡眼摸索著放在床頭附近的鬧鐘,才不過是早上六時多呢!我輕撫前額,是隔壁那位早幾天才--

「你不要以為我不曉得你在外面鬼混的事!」

--搬進來的女生在大罵著。天呀!吵架不能選一個好一點的時間麼?現在簡直是擾人清--

「我不要再聽你的謊言,你非常令人討厭!」

--夢。

良久,一片寂靜。

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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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父母的事情知道不多,一來父母為人保守不會自說,二來我們做子女的也不便追問。

今天無意中聽到一些關於他們的事,驚訝之餘又喜悅。

我敢打包單,如果我現在還是單身一人的話,DSLR,PSP,PS3,UMPC,甚至新車,恐怕一早已經是我的囊中物了。

但我現在不是單身。

換個角度來看,為了顧及我和妳的將來而不去胡亂花錢,這其實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