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舊文: August 2002

忘了你是情人

談戀愛最重要是互相遷就。

偏偏很多人都忘了「互相」那兩個字,只會盡可能去遷就情人。

要明白,遷就總不會在發生的那一刻知道的,往往是事情完結後回心細想才會察覺得到。因為遷就好比男人的體貼,但卻更無聲無色;遷就也如女人的溫柔,但卻更無形無物。

所以遷就情人,他察覺不到沒有關係,因為那是正常的,但最重要是不要單方面的遷就他,連自己的身份都被貶。

情人放工說累,要你駕車接送,明明自己放工也是累得要死,但既然他不明白自己苦況,只好遷就他的要求。自己難得有假期,情人卻要撇下你去約會朋友;為了要遷就他那重友輕色的性格,自己只好在家裡發呆。

自己一面倒的遷就情人,他可能一輩子也察覺不到。他以為你也和他的想法一樣,以為你不會介意。他可能把你當成了他的司機、技工、傭人,但偏偏卻忘記了你是他的情人,忘記了他也應該遷就你。

遷就自己所愛的人,是為了贏得他的感動,不是輸掉自己的尊嚴。

尊重

愛情路能走得長久,其中一個條件是互相尊重,因為尊重對方等於尊重自己。

稱呼自己的愛人就應該尊重點,不應該用「條」作稱呼,因為這樣子貶低了對方的身份。而即使你平時如何親密地稱呼愛人作「衰佬」、「衰婆」,也不應該在公眾地方叫出來。他壞得令妳為之氣結,但不至於壞到要被妳當眾公佈他的身份。

一大班朋友面前,也不應對你的愛侶呼呼喝喝。他做錯了事是他不對,但也不應該當場就罵。男人需要面子,女人需要身份,當著朋友面前罵一個男人,等於摑他一把掌;當著朋友面前貶低一個女人的身份,等於當她是奴隸。給別人面子,也等於給自己面子,何苦要強奪他人尊嚴?

得要替對方著想,自己不願做的事不等於對方就可以替你做。女人的手袋自己不願意拿就不要強迫男人幫妳拿著,請謹記著妳是他愛人,不是皇后。男人想要女人幫忙拿著點甚麼,麻煩說聲「請」,完了也說聲「謝謝」,你可要記得她是你的最愛,不是菲傭。

能顧及你所愛的人的感覺,才是愛的最大表現。

找個誠實的男人!

女人一輩子想找一個誠實的男人,她們認為男人誠實才是最重要。

誠實讓人安心,所以誠實的男人有他們的好處。

他們讓女人有認知的範圍,知道自己所問必答,而且答案必定是真;他們讓女人有安全感,令她們知道自己不會受騙。假若女人要追問男人昨晚為何遲遲不回家,她知道如果他的答案是在公司加班,那就必然真相,不用懷疑。

不過女人卻忘記了,誠實也會令人傷心,有時候是男人的謊話才令她過得快樂。

一大清早就要男人陪自己逛街,到了晚上問他覺得如何,難道要他誠實地回答不喜歡去逛街,又辛苦又累,下次不要叫他去嗎?這樣傷心的說話怎能由他說出來?最好還是他騙個謊話,說很喜歡去逛街,好讓女人不會受良心責備。

所以女人還是不要總是在說要找一個誠實的男人,他的誠實可能會傷得妳很痛。細心想,到了哪一天妳要和男人分手,問他:「你還有沒有愛我?」,妳會發覺,妳最想聽到的,居然是他的謊言。

騙妳

雖說男人謊話無窮無盡,但女人也不應該一下子就把說謊的男人當成壞人看待.有時候,也需懂得分辨惡意的謊言和善意的謊言。

惡意謊言對被瞞騙的一方傷害最大。因為一旦真相被發現,那是傷得最深的,是最不要得的謊言。

男人明明有第三者,卻偏偏以「旁人的閒言閒語」來欺騙女人。當真相被揭發了,男人雖然已經沒有甚麼面子可言,但最傷的卻是女人。傷的單是因為他有第三者,更因為他居然忍心去欺騙一個自己曾經愛過的人。

女人給與他最大的信任,他卻把這份信任作為掩飾自己錯誤的煙幕。

善意的謊言簡單而無傷大雅,就算被騙了,也實在不好意思去發怒。

明知道情人不是最漂亮,然而她卻偏偏要問「我跟某某誰較漂亮?」。既然連這樣子的問題都問到,男人也不得不作一個謊言來掩飾一番:「當然妳較漂亮!」。虛偽嗎?對,但最終目的都不過是想情人開心,不會為真相而愁眉苦臉。

聰明的男人,會多用善意的謊言來令女人開心。愚蠢的男人,會用一個惡意的謊言讓女人傷心。

愛上妳是我眼睛的錯?

愛上一個人不是眼睛的錯。

妳那明亮的眼睛、精緻的耳朵、白晢的皮膚和那瀑布般的秀髮,理所當然的吸引著我眼睛的注意力。也因為我的眼睛太過注意妳了,所以連累腦袋也沒法子工作下去,整天也只懂得回想著妳的面容。

當我決定進一步認識妳,我更發現妳那令人欣賞的內在美:妳對人溫文有禮、對小孩子循循善誘、對老人家呵護敬重,就連對我這個如此陌生的人也毫不避嫌。我還記得妳說妳懂得做飯,也記得妳說妳懂得打毛衣,更記得妳說對小孩子最是心軟。

最令我感到驚嘆的,是妳居然願意對我這個處處是缺點的,又不懂得自量的男孩加以特別注意,惹得我手忙腳亂的來討好妳……

既然上天賜與我一個如此難得的機會,讓我認識了像妳這樣外在美和內在美兼備的女孩子,我又怎能錯過呢?

不過,妳千萬不要怪我,因為愛上妳絕對不是我眼睛的錯。妳要怪責,就要怪妳長得如此吸引我眼睛的注意力。因為,從我眼睛看到妳那一刻開始,我就深深的愛上了妳。

── 大雄.08/2002

抄襲轉載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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