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舊文: November 2005

對你另眼相看

犯錯是在所難免的;但知錯不改,就太可怕了

俗語有云:「聖人都有錯,莫說你和我」。有錯不是罪,但明知自己有錯還死不悔改,要用各式各樣的藉口去掩飾、辯解和忽視,只會愈錯愈多。

犯了錯,應該認錯、道歉和更正。做好這三個步驟,其他人也會對你另眼相看。

哦!我完全明白了!

看到sidekick寫關於12.4的宣傳海報,我忽然明白很多以前不明的事,尤其關於一些法律觀點問題:

  • 關於打劫﹕大佬,咁我窮丫嘛!fair use,你識唔識?我借你D錢,又冇話唔還!
  • 關於偷竊﹕喂,我肚餓偷個包食唧!fair use,你識唔識?擺得出路面就預左俾人偷!
  • 關於非禮/強姦﹕喇,我性慾強啵!fair use,你識唔識?著得咁性感,預左俾人搞/姦啦!

哦,fair use丫嘛!我完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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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手執拾行李

剩下的日子不多,所以要開始著手執拾行李。

隨手放放,要帶回香港的物件已經佔了大半個行李箱,還未計我的衣服鞋襪……等等。

究竟是我回香港購物,還是購物回香港耶?

不會不好受

…沒有戀愛時,最不好受的情況,
是看見別人一雙一對拖手逛街;
是一個人獨坐餐廳吃飯;
是看到心愛的事物沒有人分享;
是喜慶節日要和已有愛侶的朋友出外;
是冬天一個人站在車站抖震著;
是生病要自己照顧自己;
是夏天的假期要一個人屈在家裡發呆;
是好友每年生日都祝你盡快找到情人,但每年願望都落空………………

「喂!」妳輕輕推我一下。

我張開眼睛,有點睡眼惺忪,妳淺淺地笑著看我,好像看著一件有趣的事。

我忽然想到,已經沒有最不好受的情況了。

有妳伴在我身邊的下半生,日子絕對不會不好受。

── 大雄.11/2005

旅行應該是……

去旅行﹐我很怕有所謂「緊密行程」的旅遊。

一朝早就要出發﹐趕這個趕那個﹐吃半小時午餐後又要再趕去下個景點﹐跑跑跑追追追﹐晚上回到酒店,好像一整天在跑步機上不停追趕,想起都覺得很可怕。

我覺得旅行應該是很休閒的﹐放鬆心情去看當地風土民情。可以的話﹐最好有一兩天什麼景點也不去﹐只在附近逛逛街﹐看看東西﹐扮平民一樣生活。

旅行是為了調劑身心,逃離平常的城市生活,如果連旅行都要好像日常生活一樣趕來趕去,去旅行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