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他

記憶很多時候都和心意作對,越是要忘記,越是要想起。

尤其是想忘記自己最愛的人,梗是難上加難的事。

明明最愛他一個,卻偏偏注定要分開不能在一起。眼看著他離自己遠去,簡直就像心如刀割般痛。有人說,時間是最好的忘記方法,但為了要減輕這種傷痛,還是盡快忘記他。

忘記一個人的方法很多,但不是每個人都有相同效果。只有不停的嘗試不同方法,才能找出最佳方案。

想要忘記一個人,當然先要把所有有關他的物件全部收起。上至他所送的名貴飾物擺設,下至衣服鞋襪通通收起,當然不要忘了他所送的信件和慰問卡。總之有關他的一切要絕跡於你視角的範圍。

另外,更要絕口不提有關他的一切,不要和他有任何接觸。有問起,自己絕對不說,有朋友收到有關他的甚麼消息,也要求他不要向你會報不再討論。即使他只想和你吃個午飯,也不要應約,要歸還的物件,找朋友代勞。要令他絕跡於你的範圍內,要做到不聞不問。

除此之外,若果平常日子不經意的想到他,就算他是如何體貼細心,如何惹人憐愛,都要立刻提醒自己只想他的壞處和缺點。雖然用恨去對抗思念是最下等的方法,但非常時期用非常手段,必要時恨心一點是應該的。

還可以做的,就是想辦法去把特別日子抹去。拍拖周年紀念,和朋友出外旅遊;後天是分手的日子,和朋友去做一些你從來都沒做過的事。製造一個新的特別日子,去把那個和他共有的特別日子覆蓋起來。

不過論到最好的辦法,其實還是只有那一個。想要忘掉一個人,就是用心的記掛著另外一個人。當他絕跡於你的心靈範圍,你就不會再想起他。

萬試萬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