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愛情三次機會

上看到一篇文章叫做「給三次機會」,內容很有趣。讀完後,有種「會是什麼人才會寫這樣的文章呢?」的感覺。

★﹌給愛情三次機會﹋★

主動表達愛意時,怕吃閉門羹,這是人之常情。但還有比吃閉門羹更難熬的滋味,那就是–搞不清楚對方到底什麼意思。這牽涉到判斷的智慧,需要經驗與直覺,如果你真的沒有經驗,同時也煩愁到腦袋空空,毫無直覺感應。

那麼,請你給愛情三次機會。
是的,只要擁有一半以上的勝算,你可以給愛情三次機會。

例如:
第一次主動向對方表達愛意,他不置可否地離開,很可能是心裡還沒有準備好,需要一點時間考慮。
第二次鼓起勇氣,對方依然沒有露出肯定的態度,可能是場合與時機有問題。
第三次再接再厲,對方還是很猶豫。

這時候,就別剃頭擔子一頭熱地奮戰下去。適時冷卻一下自己追求的心意,一方面可以讓自己保持理智,二方面也可以提醒對方:「該是表態的時候啦!」

發動追求者,也許表面上的姿態低,但並不代表就該永遠屈居劣勢。基本上,相愛的兩個人,還是要站在同一條水平線上,相互尊重,才能發展出長長久久的戀情。若要求任何一方犧牲尊嚴,愛的盡頭將是無以為繼。

發動追求者,從來都不算是姿態低,又或者屈居劣勢,究竟是什麼人會有這種保守思想?

女性認為:適度表現矜持,比較能夠贏得男人的尊重。

哪有用女人「矜持」去贏得男人尊重的道理?尊重女人,是任何一個正常男人應該做的事,他要是不尊重妳的話,就算妳再多矜持也是白費的。

展開愛情攻勢時,被追求的一方,若是女性,顯然會比較矜持。

我問過一位女性好友:「如果,一名看起來還算順眼的男性,想要追求你,當他提出單獨約會的要求時,你會不會答應?」
聰明的她回答:「第一次提出單獨約會時,我會以公司要加班為由婉拒。但是,如果我對他有好感,為了不讓對方誤以為我要他死了心,我會主動提及:一個星期後會比較有空。」
「一個星期後,他再約你呢?」我問。
「這次,我會再拿家中正好有事當藉口,同時,再給他另一個機會,說過幾天就可以處理完畢,到時候再約!」
「第三次呢?」
「我就會答應了!」她笑著說。

如果妳條件優秀,不愁追求者,當然玩得起這種「欲擒故縱」的玩意,但試問又有多少女生有這種福份?「欲擒故縱」,一次還可以,第二次再來的話,難保男生已經找到個比妳更好的了。

這是女性的觀點,她們認為:適度表現矜持,比較能夠贏得男人的尊重,同時也可以考驗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有心。
如果,男人能夠了解這個道理,並且聽懂女性在婉拒過程中附帶提及的「玄機」,照著她預告何時有空的時間,繼續主動追求,這場情愛遊戲,就充滿趣味及活力。

考驗?情愛遊戲?小,你知不知道愛情是一件很嚴肅的事?

若是真的不喜歡對方,不妨第一次就把話說得明白點。
愛情還沒有開始起跑的階段,最怕弄錯訊息。
表錯情、會錯意,不但可惜,還有可能傷了彼此的和氣,做不成情侶,還失去友誼。

給愛情三次機會,這種觀念可以發展成為男女追求時的默契。

要提醒的是,如果心中有意,純粹只是為了表示矜持矜持而婉拒,在婉拒的同時應該很技巧地提供下一次可能的機會。
EX:「這幾天比較忙,下星期可能好一點!」而不是簡單扼要地Say–NO!然後,就沒下文了。

小心,把話Cut得太快,新生的愛苗也可能跟著被斬斷,平白損失一段好的緣分。

如果真的如此不想「平白損失一段好的緣分」,又何必婉拒呢?緣份,永遠不會掌握在你手中,也不是你玩得起的遊戲。

相對地,若是真的不喜歡對方,何妨第一次就把話說得明白點,EX:「我可能不適合你!」、「現階段,我不想和你發展成情侶關係!」……

訊息清楚、方式很直接,但卻不傷人。如果對方還是聽不懂,繼續糾纏,只好更清楚地告訴他:

「我明白你的意思,也謝謝你,但請你停止再做這些表示,我和你只可能是一般朋友而已。」

不必再給對方第三次機會了。

畢竟,愛的機會很寶貴,只給有緣人。請勿浪費……

說到底,原來「愛的機會很寶貴,只給有緣人。請勿浪費」,一早說得明明白白不就好了嗎?婉拒、考驗、情愛遊戲,恐怕都是對愛無知的人才會用上的手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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