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娘又豈及養娘大?

得知父母非親生 不孝女20萬買斷親情

養育之恩值多少錢?對王海成、楊玉敏夫婦來說,就是他們手裏拿覑的一張20萬元欠單。30年前,王海成夫婦在路邊抱回一個女棄嬰,將其養育成人,供書。當長大成人的養女無意中得知,二人並非親生後,毅然決定和他們斷絕關係,並寫下一張20萬元的欠單,以補償過往對她的養育費。

曾聽說,培育一名子女要花幾百萬。這只是金錢上的培育,還不計算當中所付出的心血和精神。

王小姐妳想用那僅僅二十萬就補償養父母三十年來對妳的照顧關心關懷?

妳不如去死。

6 條關於 “親娘又豈及養娘大?” 的評論

  1. 條女都多叉餘,
    人哋都養咗佢幾廿年啦,
    搞咁多嘢做物喎,
    叫咗人哋幾廿年阿爸阿媽啦,
    物都習慣哂啦,
    除非人家對佢唔好啫,
    唔係真係攞黎搞,
    蘿友痕啦!

  2. 不如俾廿蚊丫….
    係唔係親生人地都養左妳咁耐…

    不過又唔明點解對父母冇講俾佢知佢唔係親生…

  3. @hing, 唔講唔知係唔係上一代既關係呢? 可能對佢地黎講, 領養唔係一件好光彩既事。

    不過呢一代就無乜所謂, 領養唔代表唔愛, 親生亦唔代表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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